男孩家母狗被“强奸”,淹死他人爱犬


这几天,一则“12岁男孩偷走他人爱犬并残忍杀害”的帖子,在义乌本土论坛被疯传,引来众多网友吐槽。不少网友对男孩的行为表示难以接受。这名12岁义乌男孩,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昨天钱江晚报记者采访了狗狗的主人和孩子家长,了解到事发的经过,孩子所在学校也表示,会加强对孩子的教育。
被杀害的宠物狗叫“泡菜”,是一只5岁的咖啡色雄性贵宾犬。狗狗的主人吕女士说,5年前她从朋友处买了“泡菜”,把它当家庭成员一样对待,每年花费在2000元以上。2013年,因为怀孕,她把“泡菜”寄养在后宅街道李祖村的表妹小吴家,每天早上表妹家人都会把“泡菜”放出去尿尿,它在家门前的花园拉完就会自己跑回来。5月1日早上6点多,“泡菜”出门后,却没有回家。大家在村里找了好几遍,也不见影踪,非常着急。于是,表妹的家人到村里查看治安监控,视频显示,当天早上6点31分,一辆红色本田轿车缓缓停靠在小吴家门口的花园边,直到7点11分才驶离,期间有村民来来往往。6点53分07秒,一个穿着蓝色上衣、黑色短裤的人,抱着一团深色的东西靠近本田轿车。视频有些模糊,不过吕女士一家认定,这名蓝衣人抱的这团深色东西就是“泡菜”。 (来自: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根据车牌号,他们打电话联系了车主于女士,问对方是不是抱走了“泡菜”,希望能够及时送回,就不再追究。结果得到的答复是,狗狗已经被她儿子弄死了。不过吕女士并不相信,当天下午5点多,她查询到于女士家的地址,找了过去,发现那辆红色本田车就停在楼下。吕女士问于女士,“狗狗是不是你们抱走的?”得到的答复是,“狗狗被我儿子弄死了,你要赔钱或赔狗,我都会赔你的。”事后,钱江晚报记者联系了于女士,她对儿子弄死“泡菜”一事也没有否认。于女士说,当天他们到李祖村,找几个老乡一起去兰溪玩,当时自家车上有三四条狗,她并没有注意到“泡菜”什么时候上了车,到了目的地后才发现多了一条狗,“本来打算回义乌就送回去的,没想到被儿子弄死了。”“泡菜”为什么会上车,这个问题双方看法不一。吕女士认定是孩子抱上去的,因为泡菜很胆小,不会跳上车,而于女士则说是“泡菜”跟过去的。“我家的是母狗,她家的是公狗,跟过来是不是很正常?”于女士说,自家狗狗刚生育,“泡菜”强行与其交配,导致自家狗狗口吐白沫,当时儿子觉得“泡菜”欺负自家狗狗,就生气了,这才把“泡菜”弄死。 (来自: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事后,吕女士不停追问于女士的儿子,是怎么把“泡菜”弄死的,“小男孩说,他掐着它脖子,按到水里,后来又压了块石头。”吕女士问小男孩父母,怎么忍心看着他把“泡菜”弄死,于女士说,当时大人并不在边上。对此,于女士则表示不能接受,只愿意赔一只狗或者2000元。“我儿子确实有点皮的,我也对他进行了教育,还向狗狗的主人赔礼道歉了。”于女士说,她愿意就此事进行调解,也可以适当赔偿,但赔偿标准要对方提供相关单据。据了解,于女士的儿子今年才12岁,就读于江东某小学,此事发生后,吕女士的朋友将于女士家的地址及其儿子的照片等隐私都公布在网上,引起了许多网友关注,这也让于女士很苦恼。她要求对方马上删除该网贴,否则她也将走法律途径维权。孩子所在学校的一位姓何的副校长告诉记者,事发后,班主任也跟孩子进行了交流,希望大家也给孩子一个机会,不要造成二次伤害。 (来自: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太残忍了,这是人干的事吗?
没家教!
有人养没人教的小王八蛋!
感觉有些残忍
下次他爸“强奸”他妈,会不会把他爸弄死
双方都有错
狗重要?还是人权重要?
双方,都有问题

这已经不是杀狗问题了!试问这孩子是怎么教育出来的!以后这孩子该怎么管教的问题!就算一个正常人让你去杀只狗犹如杀只鸡那么简单的话这社会就完蛋了!~前面说的狗屁不通!简单一句话12岁再调皮敢拿动物的生命当儿戏长大了必定可以拿别人的生命当儿戏!现在是法制社会不是杀个人赔点钱就能完事的!所以务必让家长认识到这一点!

狗狗强奸可判有期徒刑刑,但不会判死刑:titter
我很看好这个孩子 长大了绝对是吃国家饭的料
\n给吾为厨狂评分:积分 +1理由: 你这么结棍,你家人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