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湾业委会楼代表顾问组应到41人实到17人,通过了小区停车收费 ..


不管这些代表是如何选出的,我不知道呵呵!!!参会人数不到实际人数的一半,决定小区停车收费!!!?且目前正在实施,这样的行为合法不???有关部门回答一下!!!!?大家来一起讨论讨论____!!!!!!!!!!!

1、“业委会、楼代表、顾问组应到41名,实到17人”。实到人数不足应到人数的50%;
2、“请假4人,缺席20名”。有事请假可以理解。缺席的原因不得而知。如果是没有提前通知,属于工作失职。如果是通知了无故缺席,说明根本不当一回事儿。
3、“另到部分业主9名”。这部分业主属于“有议事资格人员”?还是属于“列席人员”?如果属于“有议事资格人员”,通过何种程序确认?如果属于“列席人员”,到会作用何在?
4、“共计到会人数26名”。这个数字是为了证明到会人员超过半数的意思吗?
金湖湾小区业委会是不是该出来作个解释?

业委会躲起来了

不合法的东西也好张贴,还口口声声说大家都同意,大家都是谁啊

原来是26个人决定了整个金湖湾的大事啊。高啊,果然物业业委会蛇鼠一家。是不是后续还讨论了一下停车费怎么分的问题啊,怎么不公布一下怎么分钱啊?

物业本是看门狗,楼主有权利随时叫他们溢出你的视线

你的话不认同,别人也是一份职业

如果你是来讲道理的,那么就你的不文明回帖别人也不会和你讲道理的。

TMD喷子死出来!!看看!这算不算是狗屁物业,这点人数,实际连一半都没有的人数,给我们这1000多业主做了决定,凭什么!就有些人傻钱多的人把物业当亲爹了

职业是分服务和被服务的,当被服务的人感到权利都受到损伤时,难道还不能停止服务?

从这份会议纪要中的表决结果看,有表决权的26人中包括了“另到部分业主9名”。请金湖湾业委会解释一下:
1、这9名“部分业主”的表决权是如何拥有的?
2、既然业委会成员、楼代表和顾问组成员之外的“部分业主”可以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那么,为何只有9名人员?为何不是90名人员甚至更多“部分业主”?
3、既然会议纪要中已明确“应到41人,实到17名”,那么,除这17人之外的人员都是“不应该参加会议”的人,为何还能堂而皇之地参加会议、行使表决权并且还毫无愧色地形成会议纪要来要求全小区的业主遵照执行?
程序不合法(规),其结果必定也是不合法(规)的。
另:呼吁大家文明发帖。没必要骂人。

【2016-03-03 11:46:23】区建管局:本帖子已确认。
【2016-03-04 16:39:59】区建管局:你好,金湖湾小区已成立业主大会实行业主自治,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由业主自行约定。目前金湖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已委托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车辆实行收费管理,您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了解详细情况。停车发票问题建议向税务部门反映。

给你顶虽然我也很不愿意 但没办法打不过他们交了100块 顺便卖西区入口地下车位8万一个 但是这100块我会在物业费时候扣回来的 有的是办法对付他们,平时他们的卫生啊 绿化啊 电梯啊等等都用手机拍下来专门弄个文件夹放进去 等物业和你打官司时候好好扯 还有 物业和我们打官司基本是50元一户诉讼费 50块对我来讲无所谓 但我就是要拖他们 最后都是和解的啦 证据要充足

业委会你们辛苦了,还是有业主看在眼里的。

17个人完全可以代表1200多户业主,业主算什么东西,业委会才是老大,就算定收费50元,你们敢说什么么,不交物业费就告你们,你给5元就停在外面去

在我们中国,大到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参加到会表决权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小到公司股东大会《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如果参会人员持有的股份数不足一半,则会议的召开就是没有意义的。 此外,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还规定 : 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你们小区的业委的17个代表真牛B

这种业委会的事,真是吃力不讨好,我估计以后都没人要干这事了。
我做为外人来看,这个方案算是非常公平了,车位少,车多,这是一个现实问题, 谁都没办法从根本上去解决,所以停车收费很正常。而且对业主来说,价格也很合理,为什么还是有人不高兴呢。
楼上这些喷子,有种你提一个方案看看,让大家都满意的,呵呵。

收来的钱如果归业主的确挺合理,如果钱归物业呢?你觉得合理吗?

业委会猫腻很多,当初和物业签合同时,里面的条款业主不同意,可是说业委已经同意各种条款并且已经盖章了。业主找业委会,业委会没有一个解释,集体辞职。那段时间业主骂业委骂的很凶,可是人家都辞职了也无可奈何。过了一段时间,骂声过了,业委又集体复职,说管委会不同意他们辞职,合同就如板上钉钉,业主不同意也没办法了。所以很多业主一直很排斥业委,站在他们的对立面。试想,如果他们真正为小区业主好,遇事时就要有人站出来,至少给大家一个解释,而不是用躲的方式。这样大家又怎么会骂他们,肯定大多数人会拥戴的。

楼主你们的业委领导,袍江管委会对他们期望很高呀!那他们更应该为小区办好每一件事,而不应该以个人感觉乱作决定,不然就辜负了管委会领导和小区全体业主的重托!!!

物业为了赚钱也可以理解!但是你不能为了区区蝇头小利去炕业主呀!房产证-土地证--都是在业主手里呀!你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在广大业主的地盘上胡作非为????

这个帖子要顶啊

你怎么没去?

做事情的时候都不发言,决策来了就各种骂.各位,早干嘛去了?

请尊重各种职业,我想想大家都是有素质的人,意见不一样可以说,但是这样骂人不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