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嘉兴市区国有直管公房12月起出售


从市建委住房保障局获悉,2015年度市区国有直管公房下月出售。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提前准备,届时到市区姚家埭仓弄4号市房地产物业有限公司房管所进行集中申请办理。
从市住房保障局获悉,2000年开始,市政府对国有直管成套公房进行市场化改革,首先对现存结构陈旧、设施落后的直管成套公房进行改造,然后在一定时间内集中面向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到今年,已有10多个年头。
据市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介绍,购房申请人以《国有直管公房租赁证》载明的承租人为准,且必须建立正常租赁关系,应为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凡已购买过国有直管公房、单位公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解困房以及享受过公房拆迁购房(或享受拆迁货币补偿)、集资建房的,不再享受本次购房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1999年以来配租入住的廉租住房不在出售范围。
一次性付款优惠10%
从市建委获悉,2015年度市区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的出售价格按本年度国有直管公房出售基准价评估后确定。
根据地段不同,将分为3种不同的价格。其中甲类地段中心价每平方米2670元、车库每平方米820元;乙类地段中心价每平方米2390元、车库每平方米780元;丙类地段中心价每平方米2210元、车库每平方米730元。
对于超面积部分(超过70平方米)价格,按市场价评估后优惠出售。甲类、乙类、丙类地段优惠后中心标准价每平方米分别为:3910元、3630元、3450元。从相关标准价格来看,相比前几年略有上涨。对此,市建委有关人士表示,这主要是综合物价上涨等因素,但总体而言,幅度极其有限。
市住房保障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15年度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应结合住房地段、成新、层次等因素评估出售,一次性付清房款给予10%的优惠。
此外,承租人购房时由产权单位按住宅每平方米30元、跃层和自行车库每平方米15元为购房人提留住房公用部位、公用设施维修基金,而原公房拆迁时超标追加自购面积部分则由购房人按上述标准另行缴付。
申请受理期限为1个月
从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2015年度市区国有直管公房出售申请受理期限为1个月,具体为12月1日至31日。
申请购房人应在此期间持有关资料向房管所申请登记,并交回《购房申请审批表》,由房管所初审并汇总后送市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科审核。购房付款及购房合同填写时间待房屋评估后另行通知申请购房人。申请购房人自一次性付清房款后的次月起,解除租赁关系,停缴房租。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购房人在公房承租期间向房管所认购的住房租赁保证金,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凭保证金协议书和收据到房管所办理保证金支取手续。
市住房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购买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后,购房人及配偶可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购房合同各自向已实行住房货币补贴的单位申请住房货币补贴。 (南湖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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