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公安部出台“非转农”政策,准许无固定工作的农村大中专毕业生户籍回迁,本人符合条件申请回迁遭拒,浙江桐乡为什么不执行国家政策?简历:本人1987年9月考取中专后户籍从农村老家迁至学校,后来又随工作关系转移至嘉兴市南湖区,至今仍挂在集体户上。92年自考取得大专学历,97年通过会计师职称,同年参加公务员招考,取得笔试第一名后被莫名“淘汰”,此后失业二十年学无所用,经商被骗血本无归。2006年9月右眼被流氓打伤致残,报警后自己反而被行拘8天,警匪勾结法医采用伪造的医检报告作虚假鉴定帮助嫌犯逃脱刑责,受害人申诉十几年得不到一次客观公正的伤势鉴定,嫌犯仍逍遥法外。申诉举报遭地方官吏雇黑绑架,对我抽筋剥皮。现本人生活无着,依据国家政策欲将户籍回迁农村老家,材料备齐后又遭公安拒绝。望政府放我一条生路,皇恩浩荡准许我将户口迁回原籍,还回三分薄地躬耕自给 苟且余生。
屠美红你好!你向国家信访局网上反映了要将户口迁回农村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调查核实,你户籍地址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嘉洪波路58号,婚姻状况为已婚。你希望将户口迁往桐乡市崇福镇农村你母亲的户内。但是,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及嘉兴相关户籍迁移规定,没有市外已婚子女投靠市内父母这项投靠方式,因此不能受理批准你的这一迁移申请。
桐乡市公安局 201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