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祖父户口是跟随我大伯的,现在我祖父想分户出来另立户,到拱辰派出所办理分户,派出所要求出具结婚证,我祖父是民国时期与我祖母领取结婚证。若要补办的话,我祖母也已经过世,也无法补办结婚证!请问这种情况要怎么办?有什么解决方法?
经拱辰派出所调查核实,情况如下:根据福建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分户业务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门牌证。结婚证为必须提供材料之一,但本着尽量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的原则,建议群众向民政局咨询是否留存群众领取结婚证时填写的登记表,若群众能证明已婚,然后按预约号码日期携带办理户籍分户业务所需相关材料来所,我所即可为群众办理户籍分户业务。(荔城区公安分局于 2017-6-21 19: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