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政府批准建设摩托车停车棚

尊敬的领导:本人是紫金莲园业主代表;因本小区地域广大,业主众多(2600余户)规划时未建设自行车,摩托车停车棚,也没有充电桩;给广大业主停车充电造成很大的麻烦,特别是下雨时常被淋雨满身,日出被暴晒;因没有充电桩,很多业主将电动车骑进小区入户厅或者牵到家里进行充电,给小区造成极大的火灾安全隐患。经小区部分业主投票(附图)建议政府能出面协调建设停车棚。开发商愿出资建设。

根据市政府《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快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16】332号)的相关精神,鼓励既有停车场(位)安装充电设施,具体由业主单位向电业局等相关单位申请建设。同时,为满足便民需求,在不减少小区地面停车规模、征得全体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可向我局申请建设停车棚,我局将结合小区总体布局要求依申请进行审批。(龙岩市城乡规划局于 2017-9-30 10:5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