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享受扶贫政策后居民医保是否还可以报销医疗费用

陈先生来电反映,他是宁德市蕉城区的居民,他的孩子预约了要去温州医院手术,温州医院有相应的扶贫政策可以帮助他减免一点费用,现咨询在温州医院享受扶贫政策后回到宁德居民医保是否还可以报销医疗费用,现请相关职能部门给予答复。
陈先生:
您好,您的诉求件(诉求编号:ND16042900017),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宁政办〔2015〕187号文件,第二十六条第六点转外就医需要办理转外就医手续,未经批准擅自转外就医的医疗费不予报销。第二十六条第一点在国内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抢救除外)不予报销。您反映的您的孩子在温州就医,需确认是否办理过转外就医手续,就诊的医院是否是医保定点医院,至于扶贫政策减免的费用不影响居民医保的正常报销。需提供完整的报销材料,住院费用发票与清单明细一一对应。具体情况可直接到蕉城区医保中心2号、3号窗口咨询办理,也可电话咨询医药审核科窗口,咨询电话:0593—2058778。(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6-5-9 09: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