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证分户

我是度尾镇下辖行政村的村民,家里有一本土地使用证,是我父亲的名字,我还有一个哥哥,2012年因为房子翻建,重新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也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我们兄弟分家,请问土地使用证怎么分户,要怎么办理,在哪里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关于农村土地证分户问题:如果父母健在的按赠与办理,如果父母不健在的按继承办理。申请人需提供:1. 户籍证明(父母共生育几个子女); 2. 土地证原件; 3.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4. 门牌证。 请户籍证明上所列出的所有人员一并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工艺博览城5号楼三层)国土局窗口申请办理。(仙游县国土资源局于 2015-3-26 10: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