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晓芳同志2014年10月9日致信省长信箱:反映你为国企转制工,要求享有其他转制职工所享有的福1待遇的信访事项。于2014年11月3日转滨海工业区信访办,接件后,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经调查,滨海工业区管委会原下属国有企业绍兴县天天养殖有限公司已于2003年改制,改制后天天公司土地经营权已依法有偿地转让给原法人代表鲁关木,后鲁关木注册成立私营企业绍兴县天恒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进行经营。随着滨海工业区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天恒公司经营土地逐年减少,经营收入也逐年递减。为减轻企业负担,天恒公司在2011年针对在职人员出台了“发放基本工资、保留社保关系”等激励措施,鼓励员工外出自谋职业。因为你离开公司是在2005年,而天恒公司出台此项措施是在2011年,享受的对象为当时的在职人员,因此你不能享受此项权利。特此回复 柯桥区滨海工业区管委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上面说说一套(三改一拆),下面做做一套(麻花油条)。
依法治国停留在(北京——绍兴)的路上,官官相护何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