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8年符合国家政策买了城南经济适用房,这个党和国家对我们下岗工人和困难家庭的关爱。但有房住总要有收入吗?加上之前买房也问亲朋好友借了些钱,现在年龄大了打工身体也不适合想自己开个小店,想上银行做个抵押担保贷款,可自己手上房子去那家银行都根本就不能贷款,银行说经济适用房不能贷款,只有转成商品房。想想自己的房子都过去七,八年了应该可以转成商品房,跑去问房管局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事,可他们说也不知道政策什么时候下来?!请问领导政策什么时候可以下来
您好:
根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赣府厅发〔2007〕61号)规定,我市经济适用住房需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在交清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的基础上,补缴相应价款,方可上市交易,即转为商品房。我局根据市政府政策精神已草拟完成了《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和回购操作流程》,现正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协商一致后报市政府批准即可实施。
谢谢!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5-07-06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