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房产的“闽七条”公布,其中一是放宽首套房首改房认定标准。除购买别墅外,个人购买首套房、首改房(含一手房和二手房),不论其面积大小,均可享受首套房有关优惠政策。个人购买首套房后,再次购买房屋,除增加住房面积、增加电梯功能、改善地段等级、购买“学区房”等情形认定为首改房外,所购房屋属于旧房换新房、家庭成员上班距离及子女上学距离变近、居住环境有所改善,均认定为首改房。取消对境外个人(包括港澳台居民、华侨)、境外机构的购房限制。
试问,2013年买的房,今年刚要交房,买的房是超过144平方的,办理房产证时,契税优惠能不能享受到!具体规定有没有划分买房时间,什么时候会落实!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您购房合同于2013年签订,应适用合同签订时的契税政策;您所购买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根据莆政综【2012】54号文件的规定属于非普通住房,应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如有其他不明事项,请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莆田市地税局于 2015-3-27 10:3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