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更改户名办了3年都没办下来

我是长汀濯田镇东山新村51号陈荣林,我家的土地证要更换成我自己的户名,3年前我就交了2000块并填了相关表格让镇里土地局局长吴成旺帮我办理,但是到现在都没有办下来,一拖再拖,现在他调到长汀县馆前镇的土地局,为什么办理了这么久还未办下来,该交的钱也交了,表格也填了,现在我又得找谁办理这事呢?
1,陈荣林家住东山村新村51号,因兄弟多,长大后兄弟分家,无房居住,而自家又没有可以用于建房的宅基地,故在2004年正月听亲戚说本村王冬秀因举家外出,欲将2003年汀政综【2003】229号批准的宅基地面积96平方米出售,于是在2004年正月初九日,在亲戚朋友作为中间人的情况下,将王冬秀批得的空宅基地买过来建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规定,农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农村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
因此,根据以上两点,我镇东上村陈荣林反映其土地证要更换自己的名字,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是没办法更换的。
3,陈荣林说交了2000块钱,当时是想代收村级土地补偿费的,后因清楚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没有过户或转让的,就把2000块钱交由湖头村村主任钟家铭交还给了陈荣林。(长汀县濯田镇人民政府于 2014-7-28 16: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