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莫某驾车沿中环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嘉兴市区建国北路口东侧地方,在向左变更车道过程中与后方同向行驶的一辆小轿车发生了刮擦,交警认定莫某负全责。
事故照片:
事故发生在中环北路建国路口东侧路段
事故中的两辆汽车
两辆车轻微刮碰
莫某到交警队处理事故,向交警提出疑问:“当时我确实是变了道,但是越的是虚线,这难道不可以吗?”
针对这个问题,交警说:
“虚线确实可以变道,但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机动车的正常行驶。而这个事故中,另外一辆机动车正常直行,因此,变道的一方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通过监控,交警指出了他的违法行为。
监控中可以看到,当时由于早高峰车流量较大,肇事车辆原本是在第一车道内等候通行,然而,当前方车辆开始缓慢通行时,这辆车先是变到第二车道,然后,“见缝插针”地又变回第一车道,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将被处100元罚款。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加塞”,遇到车辆排队加塞,即使是虚线,同样属于违法。
车辆除了在遇见实线时不应该乱变道,在虚线变道时也不能影响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
加塞还好意思问为什么全责,驾照怎么考的
这种驾驶人就不该让他上路,随意穿插变更车道,很多事故就是这样引起的
罚他,不然不长记性,都是保险公司倒霉,也要他自己出点
加塞造成事故,当然要负全责,交警处理很正确。
真心不错的啊。。。
罚的正确 赞,最恨加塞的
今天早上上班,我也是直行,边上并行的车变道擦了我后轮眉,本想着急上班不和他计较了,他偏赶上来叫停要报警,哭笶不得等交警来了告诉他全责,他又不走保险了,说微信转200私了,我也不干了,直接去4s,400元喷漆
如果罚1万,记12分,加塞一定会少很多!
碰上傻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