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体用地违建及农村房屋重建申报程序问题

本人有一52平方米房屋,(有房屋土地证),因日久失修有倒塌危险,本人现申请拆掉重建,有几个问题需要帮助解答:
1、新建房屋是否一定要先报建??未报先建是否属违法??
2、申请重建需要办什么手续?步骤如何?在哪申请?
3、就落水涧问题(房屋与房屋之间距),本房屋西面有两米宽小路,东、北两边有房屋,应留多少间距?南面有一空地,属村集体用地,需要留落水涧吗?(本人咨询过镇国土局,答复是空地就不用留)。是否不用留??
4、 在申报过程中,南面有抢建,违建现像。管理区要求本人自留40CM落水涧距(管理区说对方地块需没土地证但是祖中地也要留。而在本人土地证标注是空地,几十年来也没在原土地上有过建筑物)请问这样对本房屋申请有何影响?如何挠过管理区申请施工许可证??
5、 验收时如南面有违建,是否对本房屋验收有影响??
求解???
本人房产证2.jpg
您好。
一、新建房屋一定要先报建,未报先建属于违法建设。
二、根据《佛山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的申请程序为:1.经镇级人民政府核实,向区规划部门提出建房申请;2.根据需要,征求四邻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3.区规划部门根据乡、村庄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建房人提出设计要求; 4.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新批宅基地的村民私宅建筑间距按下表要求进行控制;在旧村原有宅基地上进行翻建、改建的可参照本规定执行,或结合当地实情按村规民约控制。
村民住宅建筑间距规定
建筑层数
2016-12-16 21: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