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9月21日巴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关于警用摩托拉孕妇的网友回复的争议说起,其实,此事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结果只有二个,一种可能是做好事,真的为孕妇服务,为人民服务,把孕妇运送到目的地,虽然孕妇坐摩托是高风险;根据一大队回复内容来看,此事明显属于让人疑惑联想的。二种可能是警察送的是朋友,公车私用,大队帮其掩盖此丑事。但该警察和所在的队领导没有明白其风险,摩托拉孕妇的风险。如第二种情况属实就明显属于违规。
回复中的争议是,警察在做好事,是为人民服务,还有就是说警察不带头盔执法此类的问题。对于为人民服务,我相信这个口号绝大多数的朋友都很热血沸腾,因为在这个年代,为人民服务已经是一种奢侈,绝大多数的人民是享受不到的。
法律是什么?是保障每一个公民在一个公平的环境内生存的规则,通俗的说:一个环境内,一般会分为权贵、精英、草根阶层,只有法律得到尊重和敬畏,弱势的一方才能享有公平的权益。从论坛内伸冤、告状、倾诉不公、数不甚数的帖子就可以看出,我们巴中法制社会步伐还需要加快。
那么法律执行和贯彻的是谁呢?是我们辛勤的人民警察队伍!他们是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保障我们合法权益的最后一根稻草。
一个高素质的警察队伍,直接关系到各位生存的环境是否恶劣,对于我们每一位市民,有责任、也有义务来协助他们,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履行使命的能力,有我们每一位市民的参与,我深信,巴中才会更好,你们的子孙后代才能更健康的在这里成长、成材!
支持,作者观点很正确,没有偏执情绪,公正、公平的看待问题。
如果因为做了一件好事还要备受质疑,你们觉得是否是在伤害社会道德的进步。这种事情发生在国家领袖身上都觉得委屈,比如德国总理默克尔因为收容难民而备受质疑说了一句不是针对其政党或者议会,而是针对整个德国的话:“我现在老实说,如果我们要开始为我们在紧急情况下露出友好一面的行为道歉,那么德国就不再是我的国家“。
可是···巴中的执法者有百分之十的合格率吗?
坚决支持楼主的观点,完全赞同楼主的说法。即使要做好事,也应该确保安全,即使是突发事件,也应该利用最有利的条件。摩托载孕妇安全吗?城市没有其他车了吗?交警难道这点常识也没有吗?看来那天所谓做好事那个可能只是个协警-也即通俗的临时工,这样理解吧。
争议,请不要加上网友,因为我们大家看到的就一直是你一个人在上面乱叫
我只想说,这个社会太需要正能量了
哈哈,突然觉得,像你这种男人,哪个女人找到你真的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所以菇凉们你们在找老公时,眼睛察亮些,各种考察后,还要看看他的社交平台记录,免得后悔
谩骂,侮辱,这样不对的,理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