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几个村合并成社区了,我们江永桃川上圩村位于镇中心,现在准备建村民活动中心和健身场所,是以村的名义建还是社区的名义建好些?主要是村民自发捐款建,要建的话如何征村民的荒地,如何迁移坟墓?上面有补助款吗?近年来,在村“两委”的带领下,村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发展,村庄基础设施不断上档升级,路平了、水通了、灯亮了、百姓之间更加和谐了,村民对业余文化生活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村“两委”本着服务群众、成果惠民的工作理念,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营造文明和谐的村庄发展氛围,多方筹措建设村民文化活动中心。XXX村民文化活动中心位于村公路边,,占地约4500平方米,其中文化广场总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绿化面积200平方米。该活动中心修建一个集村内办公议事、教育培训、党员活动、便民服务、文化娱乐等五大功能村民文化活动中心。活动中心划分成四块文体活动区域:第一区为健身活动区,沿广场四周 1设置了健身器材21套,满足村民劳动之余的健身活动需要。第二区域为体育活动区,设置标准篮球场1处、羽毛球场1处、乒乓球案2个,为村民提供了体育锻炼场所。第三块区域为群众文化活动区,建有一高0.4米、宽7米、长14米共计100余平方米的文艺表演舞台一个,购置了全套的舞台演出音响和影像录制设备。第四区域为室内活动区,共设有支部办公室、党员活动室、计生办公室、农家书屋、妇女之家。在农家书屋中,拥有各类图书3000多册,满足了群众对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及致富信息共享的需求,党员活动室设有电脑投影仪一套,可供200位村民同时室内观看各种电影和其他视频节目。广场各项设施齐全,为方便村民夜间娱乐锻炼,广场照明由一组大功率射灯及10杆太阳能路灯组成。在广场西北角,设有公开栏和文化宣传栏,形成了一道内容丰富的文化长廊,乡村文化氛围浓厚。常年固定活动,就是一方面组织全村百姓,一年365天,天天晚上进行广场文化活动,活动的内容有教授和演练各类健身秧歌、广场舞等;另一方面开展各项体育建设活动,定期组织篮球赛、乒乓球赛,羽毛球赛,棋牌赛等。请问如何审批,上面能通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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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你对社区公益事业提出的宝贵建议。目前,桃源社区活动中心为原上圩村活动中心,2015年新建,位于四香路,占地约250平方,土地为桃川政府划拨,装修于2016年4月底完成。上圩、菜队、下圩、太平等四个行政村及六十工村石榴尾自然村合并为桃源社区后,2016年5月份,上圩村活动中心正式启用为桃源社区的办公场所。
考虑到目前的桃源社区活动中心为新建,短期内无需重建。同时,桃川镇政府和桃源社区将积极向上争取,多方筹措资金,想方设法找好找准活动中心地点,进一步改善群众的活动场所,早日实现网友的美好愿望。
江永县桃川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