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体育教师待遇不落实

要落实体育教师的相关待遇。体育教师组织大课间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体育器材管理、课余训练和竞赛要计入教师工作量。科学核定体育教师工作量,体育教师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每周计2课时,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含统计、整理、上报),每班每学年计8课时。学校要落实体育教师服装费(每人每学年不低于500元标准)、户外工作高温补贴费(每人每学年不低于200元标准)。
叶琳同志:
2016年8月1日,寿宁县教育局依法受理了寿宁县信访局转送的你网上投诉寿宁县体育教师待遇不落实的信访事项(诉求编号:ND16072400003),经调查了解,现做如下反馈意见: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叶琳网上诉求,反映要落实体育教师的相关待遇。包括体育教师组织大课间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体育器材管理、课余训练和竞赛要计入教师工作量。科学核定体育教师工作量,体育教师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每周计2课时,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含统计、整理、上报),每班每学年计8课时。学校要落实体育教师服装费(每人每学年不低于500元标准)、户外工作高温补贴费(每人每学年不低于200元标准)。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询教育局档案,我县没有叶琳这个教师,拨打所留电话,也非叶琳的电话。经了解各校落实体育教师待遇情况,我县均参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体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13年9月)标准,一所学校安排一个人为主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并计入课时,每年为体育专任教师报销不低于500元/人的体育服装费用(全县仅有一位体育专任教师因个人教学原因未领取服装费用),至于户外高温补贴,由于寿宁气温不高,且7、8月份最热时刚好放暑假,很多学校因此没有发放高温补贴。
三、答复意见
县教育局将进一步督促各校认真落实宁德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13年12月),包括认真落实体育教师的课时问题及高温补贴问题。
寿宁县教育局    
2016年8月4日(寿宁县教育局于 2016-8-5 16:0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