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2017年4月份购买了一辆北京福田汽车,于2017年7月12日发动机存在问题将车停在石门洞附近,联系丽水市亿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店(水阁开发区绿谷大道291号)拖车。次日到该店维修,店家告知,车子发动机是人为弄坏的不保修且需收取拖车费800元。反映人认为除了发动机,其他在保修其内的零件(起压盘、分离轴承、曲轴位置传感器)理应保修,因一个零件坏了连带发生的问题,该车迄今才开了7000公里左右,是汽车的质量问题。咨询拖车费用是物价局定的还是店内规定,店家表示是店内自己定的,反映人认为报价过高。且诉求:按照国家规定正常支取拖车费用、保修其内零件问题应保修。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经调查,投诉人的诉求是认为800元的拖车费用过高,要求按相关部门核实处理,因价格核实为物价部门,本案退回,受理终止。已告知投诉人用其他途径解决。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2017/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