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纠正钓鱼执法的劝告书
本人于2016年11月24日上午约8点50分将车号为湘G52396的小车停放于张家界市教场路与古庸路交叉路口100处一正规停放车辆标志线内(张家界市社会保险缴费大厅门口),然后去旁边的后溶街工商银行自动取款机取款,一分多钟后我取款出来,两执法交警已经将违法停车告知单贴在车了,我刚要对两交警作出地上有停车标志和只停车不到两分钟的解释,他们却坐上警车扬长而去。
后来,本人在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15年5月,张家界市教场路与古庸路交叉路口100处(正是本人被钓鱼执法的停车处),一份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作出的违章停车行政处罚决定书,已被永定区人民法院撤销。在庭审中,张家界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一大队承认:张家界市教场路与古庸路交叉路口100处,该停车位为正规停车位,其后禁止停车,但未完全抹去路面停放标志,对驾驶员停放车辆,起到一定的误导作用,原告不得停放车辆行为,不构成违法。
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既然知道自己错了,难到完全抹去路面停放标志就那么难吗?!不得不怀疑你们钓鱼执法,闪电式拍照,闪电式离开。难到要所有在此处被处罚的司机都起诉你们,你们才会停止钓鱼执法吗?!
奉劝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立即完全抹去张家界市教场路与古庸路交叉路口100处路面停放标志,纠正错误,不再误导其它司机上钩。撤消所有司机在此处违法停车的行政处罚决定。要知道,你们在法院应诉也是要浪费国家资源的。
田英治
2016年11月27日
就是公交车站台前后的几个车位是没有清楚干净,引起车主违停,希望交警看到后能清楚到位。
感觉交警这种执法纯粹是为了钱
胆子不小。这都敢干到法院去,以后不想在ZJJ混了吧
仗义直言,支持!
钓100元的鱼?我也只能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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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间划黄线,没时间清理停车标志线,这是什么意思?不就是等到有人来停车好罚款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