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武东镇四维村的村民,我们村有违法抢建

武平县武东镇四维村的村民,我们村有违法抢建,和当地执法所,武平执法局反映但是都没有处理,违章建筑还是建起来,难道只要有关系就可以把违章建筑建起来吗
王同志:
你好!你于2016年4月18日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我的山被砍掉树、还被建房子怎么办呢诉求件(编号:LY16041800021)以及反映武平县武东镇四维村的村民、我们村有违法抢建诉求件(编号:LY16041800025),我镇己收悉,现答复如下:“猫公坑”山场推开整平的林地建饲料房及兔舍,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十方林业派出所、武东林业工作站、镇司法所、国土所等相关人员现场勘查,擅自改变“猫公坑”山场林地用途面积为287平方米。上述行为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由武平县林业公安分局十方派出所,以武公森(十)林罚决字〔2016〕第08004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①责令限期恢复原状;②并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
武东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1日
(武平县武东乡于 2016-4-22 08:1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