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中房”出租屋管理问题

我家楼内有一间房子被房东自行间隔成六个小套间出租,排水管道直接铺在地面上过,造成楼下天花板渗水;且因为入住的租客多,楼道内卫生大受影响;长久以往,本来根据七户人家设计的化粪池等卫生设施肯定不堪负荷,邻里间的矛盾纠纷将不可避免。据了解,广州对这类“房中房”的改建行为是禁止,且新闻媒体也报道过在去年曾有过大规模的清查与拆除违建行动。问:佛山对屋主这种行为如何处理?由哪一个部门负责?
不好意思,我是禅城区的,一不小心把咨询发到南海区了。。:(
[ 本帖最后由 bingmay 于 2010-03-0415:50 编辑 ]
发重复了吧?
2010-03-04 15:4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