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镇里的信访答复,我认为存在很多漏洞。希望领导能严查

依据上盘镇人民政府的信访答复上所诉,我发现存在很多错误行为!希望可以严查,还我们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下面附上政府的信访答复)。 问题一:回复所诉,对山根村涉及公益性质的征用土地由村集体对该土地采用反租的方式租用。而事实是现在正在建设的我们承包土地的地块并非是公益项目,而是村支部书记(金士林)持股的《临海市天和眼镜有限公司》需要扩大规模所用。请问这种私人企业扩大规模以公共利益为理由而强占我们承包的集体土地是否违法? 问题二:既然是反租的方式,为什么不用我们农户的任何签字、确认?(本人未签过任何的合同、协议之类的)而是直接过来说你的土地被我们租用,租金是2000一年直到承包期满。我当时明确表示说不租,我自己要种植葡萄,但是他们却不予理睬,直接建造围墙,开始扩建厂房。现在已经开始在建造!后来我们找村书记理论,他才说:已经别人帮你签字了,你大伯代你签了就可以了。我就问,他能随便找个人来代替我签字?这也算合法程序?问题三:事先我对该他们扩建厂房需要用我们土地毫不知情,对方并未告知,最早一次接到对方电话是天和眼镜厂法人代表(王周连),该次通话他好说歹说希望我能把土地租给他,并且租金是2000一年,一次付清是3万(距承包期满还有15年时间)。当时我说我自己要种植,拒绝租给他。他当时也作罢,但是后来我接到消息的时候,他们强硬的围起铁皮护栏圈占我土地,在里面开始大肆建造工厂。我就向临海市国土局上访说明情况,并且也受理。经过30天左右,答复我说该土地于2015年1月份左右已经被批准征收,程序合法。但是为何村委并未和我们通知任何事宜,而是该公司一直在像我们租用土地?而且我最早了解到要租用我土地的时候是2015年末12月份左右。为何该公司不依法按照土地征用事宜安置我们承包户主?
您于2017年5月15日反映的山根村土地征用程序存在问题信访事项,我镇于2017年5月18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你反映临海市天和眼镜厂违法征用山根村土地,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存在手续不合法情况。二、核实情况:经查,你反映的信访问题基本情况如下:你反映村土地征收手续问题,经临海市国土资源局临土信访复字[2017]1号答复意见书已经告知你征收上盘镇山根村集体土地0.5007公顷依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农转用,并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工地,程序合法,手续齐全。三、答复意见:你反映的问题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7年3月9日明确告知你结果。你若对该土地征收决定不服或认为征收手续存在不合法的,可以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临海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附:信访人基本情况:金跃 上盘镇山根村1-266号经办人:杨俊联系电话: 85752710临海市上盘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抄送:临海市信访局
临海市上盘镇人民政府 2017/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