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钟如杰
临汾市安泽县的靳某因不满乱停被罚,在微信朋友圈发信息谩骂交警,被行政拘留5日。
7月16日,记者从安泽县交警大队了解到,鉴于靳某泄愤的内容涉及交警正常执法而非私人恩怨,民警选择依法维权。
据了解,根据《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也不配发个发圈范本,这以后不是想抓谁抓谁?!
吓得老汉不干评论了∨
套路太深了,还是回农村吧
还不让人说了?没有人权
同志们啊,时代又变了,要谨言慎行啊,要不你要摊事了。
这咋知道的就乱发
这是怎么被发现的?民警怎么能知道别人朋友圈发啥?
厉害!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