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佛山户口,在佛山工作和缴交公积金,妻子是外省户口,在广州工作和缴交公积金,我们打算在顺德买一套二手房,已签购房合同,打算用纯公积金贷款,今天去银行(建行和顺德农商)问了,银行说我的公积金可以贷,妻子在广州的那部分很难贷,可能做不了。我想问一下,现在公积金不是珠三角都可互贷吗,怎么佛山还做不了异地贷款,或者说故意刁难?
回复:不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哪个城市,在佛山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符合《佛山市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的规定,均可提出申请。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由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缴存证明,其中包括购、建住房提取及公积金贷款情况等情况。
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按照签订的委托协议约定,他们只负责受理职工的申请资料,并无判定是否可贷、如何发放公积金贷款的职权。
如果网友的贷款资料齐全而银行业务员不受理,可向我们实名投诉,告知我们:承办银行名称、银行业务员姓名或编号、申请贷款被拒绝的日期。我们根据反映的情况,要求承办银行落实确认。
如果是属商业贷款,因商业贷款的管理不属我们,具体请向银行咨询。
2011-12-06 21: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