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在梅城的市民可能留意到了,在江南几条主干道出现了不少蓝色的共享单车,大伙儿只要扫一扫二维码,交个押金就能骑走,这么快捷方便的共享单车,市民们怎么看呢?
记者在梅城江南梅龙路、丽都路等地均看到,一排排的蓝色共享单车停放在街头,车身上还印有二维码、“用车一元”的字样,市民只要花上一元就可以骑车吗?随后,记者用手机扫码后发现,想要骑车还得先交纳199元的押金,虽然出现的时间短,但路面上有不少市民正在使用这种共享单车呢!
市民:我外地回来后就在想,梅州不知道什么时候有,这个月就发现了(共享单车)我觉得方便(了)大多数人。
不过,在市民欣喜接受新事物的同时,不少市民也提出,共享单车是新事物,外地已经有了不少“失管”的“前车之鉴”,共享单车进驻梅州后,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借鉴其他城市,理顺管理。
市民:我觉得最重要的是管理乱停乱放(现象),相对要有规范的管理,不要在主干道乱放,最好要有单车停放区就比较好,不要搞得乱七八糟,影响市容市貌,影响交通出行的话也不好。
市民:停放会不会占道,需要城综局(管)
市民:政府要加强管理。
就在市民大呼方便的同时,前天下午,**执法人员却将这些共享单车全都拉走暂扣啦!这是咋回事呢?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调查,目前在梅城投放的蓝色“哈罗共享单车”全都没有取得政府批文,执法部门根据《广东省市容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对共享单车的业主发出了《市容整改通知书》,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共享单车业主却对此不加理会。这不,多次沟通无效,执法人员只好对这些共享单车作出处理。
梅州市**大队 梅江支队 三角中队队长 魏智勇:不听我们执法部门的劝告,我行我素,继续投放共享单车,而且还大批量地投放到江南片主干道,为了保护广大市民的合法利益,我们**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暂扣、保管。
咦,这么大规模的投放共享单车怎么可能不到当地政府审批呢?随后,记者致电哈罗共享单车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在电话中称,他们的确是收到了**部门的整改通知书,但因为共享单车是新事物,无章可循,具体要怎么审批、怎么管理,他们将积极配合**部门。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共享单车没有审批,市民使用便存在风险,合法权益也无法保障。特别是外地曾出现共享单车交纳押金退不回来,公司“人去楼空”的事件。
梅州市**大队 梅江支队 三角中队队长 魏智勇:希望对方在取得合法程序的情况下再投放市场,同时,我们**部门呼吁广大市民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受到侵害,还是暂时不要参与共享单车(的使用)。
不管做什么,还得按规矩、按程序来!
来源:民生820
共享单车管理好了利国利民,大大的方便了群众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