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娄底绿源电动车欺骗消费者的投诉函
尊敬的娄底工商管理部门:
我岳母于2014年11月14日在娄底市娄星区娄星南路路交警直属大队公交站绿源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台电源电动车,电动车售价2480元,但电动车核心部件电瓶的生产距离购买日已整整有8个月之多。当时她多次强调要全新的,但当时商家以天色已晚为由,给了她一台样品展示车,当时商家承诺该样品展示车为全新,也并未主动告知该电瓶是出厂已有8个月之久。
电瓶是一台电动车的核心部件,即使是未使用的新电瓶,出厂8个月之久,仍然会对电瓶的性能有一定的影响。
我对该商家有三点投诉:
一、商家售卖出厂已8个月之久的电瓶,没有主动告知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二、商家售卖出厂已8个月之久的电瓶,涉嫌售卖可能存在使用时效缩短、存在质量问题的电瓶,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
三、前日,我岳母因电动车质量有点问题,前往该店售后,仅是一个螺丝松动,只需拧紧的问题,商家强行要对此螺丝进行更换,并收取了15元费用,涉嫌欺诈。
在此,我恳请工商部门对此商家的不法行为进行调查,并对不法行为进行严惩,以维护社会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甚感激。
特此致函。
附件:发票、收据
投诉人:李振波
电话:18673151441
国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对电动车电瓶的出厂日期有限制性规定,只要该电瓶没有被使用过,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要求,则没有侵犯消费者的权利,所以,该消费者的权利并没有受到侵害。至于更换螺丝收费15元是否合法,请向物价部门咨询或投诉。消费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