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污染环保局部门纸上谈兵,没有管理力度,不为民着想。

为什么武平县下坝乡大田村溪背自然村猪舍面积约500平方米,距居民区不足50米,属禁养区范围。生猪养殖污染事关生态家园建设,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到现在还没有拆除沿河猪舍?
匿名网友:
你好!你于2014年4月26日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的关于“生猪养殖污染环保局部门纸上谈兵,没有管理力度,不为民着想”的诉件(LY14042600007),我单位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4年4月28日下午,县治污办一行5人,在乡人大主席带领下,会同挂村领导和乡兽医站、国土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随同村主任一起,驱车前往大田村溪背小组生猪养殖户钟祥增家协商拆除猪舍事宜。鉴于目前生猪市场行情和养殖户立即转产面临的实际困难,下坝乡政府从人性化管理出发,采取逐月削减存栏数办法减少污染排放的基础上,还与养殖户钟祥增签订如下书面承诺书,以平民愤。其内容为:一是200斤以上现有存栏肉猪80头务必在5月底前处理;二是100斤以上200斤以下存栏肉猪25头务必在7月底前处理;三是仔猪55头务必在8月底前处理完后随即转产;四是8月底前拆除沿河猪舍352.8平方米(42米×8.4米)之后,即可享受县政府每平方米120元补助资金,逾期后果自负;五是生猪养殖户的以上序时承诺由乡挂村工作组负责督促落实,确保如期拆除,还村民一个清新空气。
下坝乡人民政府
2014年4月30日
(武平县下坝乡于 2014-5-7 10: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