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柯桥的日月明城售楼处存在多处违规销售

投诉书投诉人:张霞联系电话:15857552673被投诉人(单位):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575-81106523(开发商虞阿五)0575-84817888(售楼处) 13806741030(案销经理朱艳艳)请求事项: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本人就绍兴市柯桥群贤路与百舸路交叉口(日月明园)10幢1809号商品房所支付的购房定金20000元整。投诉事由:2017年03月17日在该楼盘销售人员的鼓动和隐瞒下签订了购买该楼盘10幢1809号商品房的认购协议,并支付了定金20000元整。事后,本人发现该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本人在交定金之前该楼盘销售人员并未告之该房产实际使用年限只剩33年跟合同上的40年少了7年。也并未按照认购书上约定的在签订认购书之前向本人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等的告知、说明义务;2.售楼处现场并未对在售房源进行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违反2016年10月国家住建部出台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二、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第(六)条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3.后期本人查明开发商故意隐瞒欺骗,诱导消费者下定金的真相后,要求开发商进行退款。经过协商开发商也口头答应过等这套房子再次销售后给予全额退款,但是4个多月过去每次去协商退款开发商都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办理退款。近期在6月28号和8月3号本人再次去协商退款开发商售楼处明确答复不给于办理退款,该开房商的行为极其恶劣明显把消费者的权益玩弄于股掌之中。基于以上原因(均有录音为证),本人决定放弃此次购买,本人多次与开发商协商退款,开发商先是答应退款然后以各种理由推脱后要明确不予退款,因本人辛辛苦苦打工攒几个血汗钱不容易希政府主管部门能够站在购房者的角度多一份理解,帮助本人和开发商协调一下,全额退还本人定金20000元整。
张霞同志:您好,您于8月3日反映关于要求退还20000元购房定金的问题,现我局答复如下:经查,您所购买的房屋为明园小区10幢1809号,建筑面积88㎡,房屋单价6420元/㎡,总价为564960元,房屋性质为商业办公,您与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双方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该协议书中“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日月?明园项目已有充分了解,为确保双方以后能顺利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点第三条,签订本协议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20000元,此定金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转为等额房款”;以及协议书第二点“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中已明确了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我局协调沟通,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于8月8日上午9:45左右与您电话沟通,您表示认可。 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8月8日
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