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未按照规定的公开范围和期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不及时更新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提供政府信息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或拖延办理,或者对应当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提供及提供虚假政府信息的;
就,《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第七条 政务公开义务人应当公开下列事项: 行政机关负责政务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
佛山监狱的政务公开,
是由佛山监狱负责执行,佛山市司法局负责监督?
还是佛山市司法局执行,佛山纪委和佛山市政府负责监督?
现向您提供佛山监狱负责信息公开方面的事项:
佛山监狱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政务公开接访、监督电话:0757-88811474;传真:0757-88811441;
办公时间:8:00~17:00;
电子邮箱: jyj_fsjy@gd.gov.cn
根据职能管理范围,佛山监狱的信息公开工作由佛山监狱自行开展。你如有信息公开方面的需求,可与佛山监狱直接联系。如有问题,可向佛山监狱的业务主管部门省监狱管理局反映,也可向市司法局和市监察局反映。
2013-02-19 11: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