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2016年6月12号,宝贝家幼儿园让我交了1000块下学期生活费,并开据1000块预交收据,收据上无任何说明。我于2016年7月当面告知贝多芬班班主任卢燕老师下学期孩子要离开眉山,故下学期不上宝贝家幼儿园,按照以往朋友处理类似事情的办法,我告诉老师1000块钱就直接转去同班同学下学期学费里,老师同意。2016年8月初,我电话向班卢燕老师告知和确认此事,并在两位同班家长的证明下再次通过微信向班主任老师告知和确认此事,均得到肯定回复。8月底,学生报到,卢燕老师告诉同班家长学校不允许转学费,要扣掉我上学期所交的1000块钱。我向卢燕老师询问,得到回复是学校领导规定不退。由于潘丹校长刚生完第三胎在坐月子,不方便接听电话。我电话咨询潘丹校长的老公刘先生,得到的回复是:“卢燕老师不能代表学校,谁收钱找谁,谁答应我转学费的去找谁拿钱!”(此对话有录音为证) 我小孩本学期没有在宝贝家上学,并做到了提前一个多月告知宝贝家正式职工、家校联络人、孩子学校班主任卢燕。为什么不退还我的钱?由于现在我与孩子不在眉山,短时间内也不会到眉山。现在学校方面刘先生不接电话,也没有任何相关人员跟踪此事于我联系。我咨询过眉山爱菲儿幼儿园和斯宾塞幼儿园,此两家眉山知名幼儿园均没有不读书不退费说法。眉山教育正是快速发展的时期,真没想到会发生类似事情!我孩子没有接受他们的服务,为什么要收钱?我不明白?是《教育法》里有某条相关规定?还是眉山教育系统有地方规定?望明示!感谢!刚刚离开眉山的一位学生家长
网友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目前,东坡区教育局已与宝贝家幼儿园进行联系,你可持预缴纳学位定金1000元的收费凭据去园方财务室办理全额退款手续。如果你对上述问题仍有疑问,请致电 东坡区教育局38296258咨询或反映。
2016-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