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产假和陪护假


我想咨询下夫妻双方晚婚后晚育的,女方的产假和男方的陪护假各是 多少呢?
根据四川省产假的有关规定,产假:基本产假98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晚育另给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纯母乳喂养的,增加一个月的产假。
晚婚晚育产假共计:98天(基本产假)+30天(晚育)+15天(难产)+30天(纯母乳喂养)=173天,但是具体还要结合各单位自身的规定。男方护理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