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人社局:
您们好!我是在西樵上班的新兴籍务工人员,在佛山南海西樵从2008年开始购买社保,一直未间断, 今年7月份回新兴老家待产。 在7月初向西樵社保局做过异地分娩就医确认。孩子的预产期是10月6日的,但7月28号孩子早产, 孩子情况不太稳定,孩子出生后,转到广州妇幼保健院重症监护室,至今一直在医院监护。 我想咨询一下,孩子的住院费用可以享受国家新生儿住院报销吗? 应该如何办理。
恳盼回复,万分感谢!!!
您好,新生儿可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若是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从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若新生儿非本市户籍,建议咨询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
您好,异地务工人员在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其学龄前(含新出生婴儿)或在本市中小学就读的,并已在外地入户的子女,可以参加本市居民医保,从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若新生儿非本市户籍,建议咨询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
2015-08-26 11: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