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征收补偿

我的农田在乡政府斜对面后面,去年底村里修水泥路,征用了我一半的农田,但是修路前村干部并没有通知我,直到现在路已经修好半年多快一年了,村里也没有给我任何说法,连声招呼都没有,我想问问像我这农田政府拿去修路是算无偿征用还是有补偿农民一些,还是有其它什么安排
信访人吴发光所提到的在宣成乡政府斜对面后面的农田,属于寨背村安背段农田区域。2016年寨背村被列为山垅田整治村,由宣成国土所承办,寨背村村干部配合协调施工,安背段属此次山垅田整治的农田范围内。在山垅田整治期间,村民反映该区域农田耕作不方便,部分农田不能正常的进行水资源灌溉,要求该区域新修一条用于生产的水泥路及用于灌溉的水渠。在山垅田整治完成后的农田面积只剩原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五,修水泥路及灌溉水渠所占用的农田由此区域所有农户按照农田比例均摊,山垅田整治过程中修水泥路和水渠是为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做好事,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属无偿征用土地的情况。
安背段区域属吴发光的农田有3担谷(约合500平方米农田),一直租赁给了吴荣光。吴荣光另外租赁了本村村民吴锦先、池二香的农田,加上吴发光及吴荣光自己的农田共1968㎡农田全部用于种植红叶杨,经过山垅田整治后,此块田剩余面积为1673㎡,属吴荣光、吴发光、吴锦先、池二香四人所有,吴发光剩余面积425㎡。此前吴发光一直在外地务工,这块地一直由吴荣光负责经营耕作,吴荣光本人也表示,会自行将地还给吴发光,并按照山垅田整治后的面积按比例还给吴发光。
(长汀县宣成乡人民政府于 2017-7-12 21:1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