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金沙江广场经营林荫茶园多年,现在宜宾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三四月。工程期接近一年,在这工程期间灰尘噪音对我经营造成极其恶劣影响。我多次找寻政府相关部门和各级领导,政府不承认对我有任何经济损失补偿,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县各级领导实际调查我的经营损失情况。
市政工程是民生工程,对于我们都是积极踊跃的支持政府工作,如果说政府工程的施工期是十天半个月,我们都能接受,但是工程期是一年,你让我如何经营如何生活,每月亏损几千元,你让我一家人如何生存,人们都说政府是我们的天,是帮我们贫苦老百姓说话的,但是我们这里的政府不管我的,政府说不关政府的事又没拆到门面,但问题在于政府就在门面前施工,请大家朋友评一下。
当地居然还有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