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经某万****房产中介牵线,将一套二手房以140万价格卖出三方签订合同,但到交税时候,未和买家商量网签价格120万作为成交价,损害了买家利益,(20万的差距变成说不明道不白的财产),损害国家利益(前后少交了好几万的税)的行为允许吗?对此贵局如何对中介行为进行处罚?
损害买家利益行为,买方可否有权拒绝缴纳中介费?
丽水市财政局回复
2017-02-27 17:54
网友您好,方便的话请提供一下您的电话联系方式,我们可以就您说描述的情况进行具体的沟通。
丽水市财政局回复
2017-02-27 10:18
建议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实名向税务机关反映。
我一朋友经某万****房产中介牵线,将一套二手房以140万价格卖出三方签订合同,但到交税时候,未和买家商量网签价格120万作为成交价,损害了买家利益,(20万的差距变成说不明道不白的财产),损害国家利益(前后少交了好几万的税)的行为允许吗?对此贵局如何对中介行为进行处罚?
损害买家利益行为,买方可否有权拒绝缴纳中介费?
吃过中介的亏……
楼主,您好,您的帖文已转交给市财政局。
为了让买家少交税,房产中介一般都会提前和买家说好的。
这种事情好像是公开的秘密,早几年就听人说起过,平民占点小便宜虽说也是违法,比起大资本家那是大巫见小小小巫了吧!
顶多就是处罚偷税的被。。房子合同还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