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您们好!
2014年3月26日,下午4点左右。本人的小孩在永定县抚市镇抚溪小学上课期间,两根手指(无名指和中指)被
同班同学夹断了(骨头,神性和血管都断了)。 事故发生后,学校老师没有帮忙送医院。当时家长送到镇上医
院后,医生说太严重了,要求马上转到龙岩市中医院。当天晚上手术费就花了7000左右。学校校长说第二天来医
院,后来又说没空。到星期六才来医院看小孩,只送来5000元(学校2000元家长3000元)。连手术费都不够。现
在还在龙岩中医院没钱治疗,学校说他们没有责任(请问校方,学生在在学校内发生的事件学校怎么没有责
任?)现在对这事不管了。
各位领导,本人是残疾人,是村里的贫困户。无钱无权,实在没钱治疗,求求您们帮帮我们。在此,先谢谢您们了!
詹文娣同志:
你好!现就你的诉求回复如下:
你反映你的孩子在抚溪小学上课期间,两根手指被同班同学夹断一事的处理问题,我局已责成抚市中心小学协助抚溪小学妥善做好双方家长协商工作,解决好孩子的医药费问题,并协助好家长做好保险理赔等工作,同时要求学校要引以为戒,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加强安全教育。
永定县教育局
2014年4月14日(永定区教育局于 2014-4-14 16:2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