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村民钟文标在无任何经营牌照情况下把自家居住楼(十方镇十方村第三卫生室)改成公寓给旅客住宿,此情况反映过,但还是没有任何的结果,还是我行我素,经常有人住宿.就在昨天(12月23日)晚还有五六个客人住宿,这样对我们这些正规的宾馆旅店来说无疑是不公平的,同时这样无牌无证情况下也没有经过消防验收,试问会有安全吗?还望有关部门严查并给出结果.
钟先生:您好!您反映的编号为LY14122400023诉求事项收悉。经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钟文标在未办理相关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旅馆住宿经营活动。当事人称拟将第三层作住宿服务使用,目前已向公安、消防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因房间已装修好,偶尔有个别客人入住。我局执法人员于12月31日向其下发《武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停止无照经营活动通知书》(武工商十责字[2014]第N-11号),责令其停止无证无照经营旅馆住宿违法行为。钟文标现场签收了我局执法文书并于2015年1月7日前往我局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手续。我局根据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向其核发了个体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50824600155535,名称为武平县十方锦绣旅馆。
根据《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第6条和《龙岩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规定》第34条规定,涉及许可审批的无证无照经营由许可部门负责查处取缔。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营旅馆住宿需要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其相应的主管单位分别是公安局、卫生局、消防大队。我局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抄告公安、卫生、消防部门,建议相关部门对钟文标无证经营住宿行为予以处理,督促其停业或依法办理有关许可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直接到武平县工商局进行反馈,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武平县文联于 2015-1-9 10:26回复)
附件:10-26-04-责停通知书[1].doc
 10-26-52-钟文标营业执照[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