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办理问题

1.查询到的依据为2003年的暂行办法:现在实际如何执行?
“网站根据《印发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的通知》第9条,需提交材料为:
1.《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5.执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6.业绩证明材料
7.有效的身份证明
8.在本省的住所证明
9.婚姻状况公证书
10.本省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11.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12.合法的入境证明;已经持有《外国专家证》或《港、澳、台专家证》的人员,免交上述(二)至(九)项材料,凭《外国专家证》或《港、澳、台专家证》和第(十)项材料申领〈居住证〉。
其中:
执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是否为必需的条件吗?
业绩证明材料,需要哪个部门出具,是否为必需条件?
在本省的住所证明,需要哪个部门出具,是否为必需条件?
婚姻状况公证书,需要哪个部门出具,是否为必需条件?
2.请问办理3年以上人才引进类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
谢谢了!
您好!
1、办理广东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现仍执行2003年的暂行办法。
其中:
⑴执业资格证不是必需条件;
⑵业绩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在不满足学历、职称条件情况下,是必需条件;
⑶住所证明,由居住地所属居委会出具,必需条件;
⑷婚姻状况公证书,由户籍所在地公证处出具,必需条件;
⑸另外,需出具最高学历鉴定证明;
2、办理3年以上人才引进居住证,只需提供《印发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的通知》第9条里规定的证件,年限由审批部门核定。
2012-08-10 14: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