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日富>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坛石镇<其他>

督查热线:来电人是坛石镇郭丰坞村的王日富,现反映以下两个问题:1.其有一块自留山名字叫后垄塘山(有江山市林业局发的山林权证,大概一亩左右)在村里余小水(谐音)户门头。余小水私自在我的山里种了粽叶树以及细竹、果树(2-3方左右),而我户要在这山上种杉树,但是余士水(谐音)说这块山是属于他的,我户没有资格种杉树。诉求:我要求相关单位帮我们确认这块自留山权属问题。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2.其的田是在姜中华门前的,之前因为跟姜中华有过纠纷,他现在赌气不让我的耕田机往其家门口过。姜中华把三轮摩托车停放在路中间,导致我的耕田机无法下田。诉求:我希望相关部门出面调解,让姜中华同意我的耕田机往其家门口过。村委告知来电人没有办法调解此事。
来电人:您好!您通过“12345”热线来电反映的问题,经本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一:是5月26日的重复件,在接单后,镇村干部、坛石派出所民警入户调查,经查实,山场原人行小路至山顶山场属于王日富户所有,但是山场原人行小路至余衰水户门口水泥路之间的山场是属于队集体所有,不存在自留山权属问题。 问题二:是6月16日的重复件,在接单后,经镇村干部与两位坛石派出所民警共同核实,姜中华门口的路是他个人花钱将路堪用混凝土浇筑作挡墙,到外面拉来石子填平路面的,姜中华家门口并没有说不让王日富走动,只是来电人王日富的耕田机如果经常往姜中华家门口开过的话,会将原先姜中华个人出资修好的路面压坏。二、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问题一: 经镇村干部、坛石派出所民警入户调查,山场原人行小路至山顶山场属于王日富户所有,但是山场原人行小路至余衰水户门口水泥路之间的山场是属于队集体所有,故此山场还是继续保持原状,任何人不得占有。目前,王日富户与余衰水户在镇村干部、坛石所民警的调解下,由其妻子徐冬英代替签订了《王日富户与余衰水户山场纠纷协议》,并签字按指印。问题二:镇村干部与坛石派出所民警从该村垄塘队队长余衰水及年长在家的村民了解到该处原来只有农村两个轮子的人力车能过,现在宽阔平整的田间小路是姜中华个人投资、路基不够与涉及农户调换农田或经济补偿等方式完成。在调解期间,过往本地村民都一致说本来这里只有一条农村两个轮子的人力车能过的田间小路确实经姜中华修理才有现在的路,同时也了解到王日富为了个人利益通常能把黑的说成白的,且邻里关系极差和大半后垄塘队里的人都发生过大小纠纷。在调解有点眉目的时候王日富的兄弟王日良来到现场,王日良说:“路不让过我们不过此路,田不种算了,你要种田我上面的田给你种就是了,”并叫王日富可以走了回家吃饭。镇村干部及坛石派出所民警多次帮王日富调解其邻里关系,这次调解的时候王日富不出现,大家足足等了他2个小时后才姗姗来迟。现在王日富的田已经种植下去,而且长势很好。经办人:周倩楠    联系电话:4573122 坛石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 2017/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