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搬迁合并赔偿

现有一企业禅城区分厂因业务需要,搬迁至南海区西樵总厂合并,请问禅城分厂员工不愿意去西樵总厂的有无补偿,如何计算补偿金?签订的合同已写明分厂上班地址为禅城区
您好!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如因经济补偿发生争议,可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015-10-10 15: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