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社会公布因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员的姓名、处罚决定书编号、终身禁驾的原因,终身禁驾的生效日期。(来源湖口交警)
姓名 身份证号 禁驾日期 处罚决定书编号 禁驾原因
欧** 3604291988****0051 2015年6月29日
360400338838 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
2016年5月5日,湖口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治安中队指导员蔡庭芳在九江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湖口县回收点全程拍摄最后一辆拆解报废车情况。至此,今年夏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中的依法报废违法车辆活动基本结束。
这次被拆解的49辆报废车辆,是该大队在日常执勤执法中查获的涉牌涉证车辆和涉及交通事故遗留车辆,且符合报废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该大队相继在《九江日报》、《湖口报》刊登公告三个月。之后,车辆当事人仍未前来接受处理,遂依法予以强制报废处理。
此次集中销毁行动,彻底消除了此批报废车辆再次上路的安全隐患,威慑了驾驶人驾驶报废车上路的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了夏季道路交通环境。
得罚重看还敢不敢逃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