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社会关注当年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央企)高层非法行为


我们是原绍兴中外远久凌外贸实业公司在绍兴市西小路武勋坊14号27间企业职工宿舍的住户。
企业前身称谓是绍兴外贸汽车大修厂,1980年厂方在绍兴市武勋坊14号的厂房地块建造了具有福利性质的三层27间职工宿舍,当年我们这些职工先后住进了此宿舍楼。1992年该宿舍办理了房产权证(权证号为009576),随着国家房改政策不断出台,于1994年我们27个住户中大部分人已缴了部分“购房预付款”。1996年厂名更改为“浙江外运绍兴外贸实业总公司”,该宿舍房权属也随之作了相应转户。后公司名称又更改为“绍兴中外运久凌外贸实业公司”,至此三易其名,但企业的归属未变。2002年公司破产,当时就破产问题进行处理的有关领导代表有三方参与,即在北京的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的浙江省外运公司和绍兴市经贸委(现已改商务局),其中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有一位领导——樊端伟处长参与,在破产处理工作中厂方领导还私下焚烧了财务账目。
因破产我们这些职工提前下岗,但住房不变,至今仍住在武勋坊14号职工宿舍。企业破产的当年即2002年,在我们职工住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该职工宿舍的产权已转移到了绍兴雄峰汽配有限公司(简称“雄峰”),系私营企业,后来实际产权又不属于“雄峰”,大约于2004年起公司厂区房已改造成为绍兴市翰林学府住宅小区,而在武勋坊的职工宿舍住户却一直至今未变,可是今天这宿舍房的产权却落到了浙江丽水的毛姓私人老板手中。
我们认为,既然早在1994年我们27个住户中大部分人已缴了“购房预付款”,并签订住房分配协议书,为什么在破产时却在未征得我们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产权转移给了以为非本厂职工的私人老板(毛某)手中。中央于1994年10月25日下达的《国务院关于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破产企业职工住房、学校、托幼园(所)、医院等福利设施原则上不计入破产财产。”上述滥用权力、擅自转移职工宿舍楼产权的行为显然违背国家政策,属于非法行为。
为此,我们自2012年1月开始,多次走访了绍兴市商务局,持续3年,并于2013年6月17日和10月15日两次走访了绍兴市市长俞志宏同志(于当年3月份从外地调入绍兴市任职)。俞市长明确表态,表示必将此事追踪到底,尽可能地给予帮助。就在这近一年中,市政府还责令有关部门对此事做了大量调查核实工作,并于2014年9月以市政府的名义发文,向在北京的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榷,并提出相关要求。然而,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却置之不理,此事石沉大海。
我们强烈要求“中外运”高层必须面对现实,切实纠错,端正态度,积极配合绍兴市人民政府尽快地解决上述职工宿舍楼房的产权归属问题,并呼吁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社会和媒体引起高度关注。
武勋坊27住户
2015年3月5日

中字头的企业多少牛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