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领导:
我是万科水晶城业主,对于水晶城会所的使用权问题,贵委始终没有给出很明确的回复,作为业主的我们也不知如何才能得到正确的处理,我们也想通过政府能理性的处理会所问题,希望贵委能够给予帮助。
看了水晶城会所的规划资料为:
尊敬的市民,您好!感谢您向我委反映佛山新城建设过程中出现问题。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我委查阅了万科水晶花园相关资料,现回复如下:
一、目前国家相关规定暂未对小区会所经营方式、是否对外经营等提出明确的要求,相关规划文件也未对此具体说明。我委认为会所的经营方式、使用权属等问题应按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商品房预(出)售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执行。
二、我委已约谈万科公司的相关人员,要求其本着依法依规、合情合理的原则,认真听取业主意见,与业主保持无障碍沟通,努力实现双赢的目标。
三、业主如有需要,我委可邀请万科公司及相关单位一起交谈,努力沟通解决问题。如仍无法解决,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13-08-30 21:4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