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水电周转金及生活垃圾费问题

各位官场的相关领导,请查看附件的诉求
以上两个问题你们不是说会去跟物业调节的吗?请问调节到哪里去了,是不是睁只眼闭只眼呢?为何几个月过去了,物业还是照常这样收费,不交足500水电周转金,不交生活垃圾处理费就不给钥匙。人都还没住进去哪里来的生活垃圾?请问是谁给了物业那么大的权利?你们的办事效率就是这样的吗?是不是现在中央查的还不够严,你们还可以拿着人家的好处,包弊这些不法行为?你们是不是觉得非要把事情闹大才行对吧?就是因为你们这些拿着纳税人的钱不办事的所谓的人民公朴,才导致物业得寸进尺,变本加厉欺压我们,现在物业还不让已交房的业主自己买材料进去装修,要求物业指定处买材料,这是什么天理,凭什么?还有没有王法?你们再不管管,是不是要出了人命再去管呢?希望这次能真正落实到位。
王女士:
您好,您的诉求编号LY16030800022信访件已收悉,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关于你所提问的关于水电周转金及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问题,我局已向嘉乐兴物业公司核实,物业公司表示确已调低水电周转金的金额和交房时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至于您所说的物业照收此2项费用,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我局无法与您联系,建议您可以带上您的交款票据到我局给予协调处理。
至于您反映的指定装修材料问题,经我局现场调查,该小区周围确有几处装修材料出售,但并没有指定购买具体某家的情况,业主可以自主选择。而为了保护小区地下室、道路及绿化,该小区所有的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均只能堆放在小区外,再由斗车等方式分批运进或运出小区。我局已建议物业公司将小区的有关规定张贴在显眼位置,同时将小区外的堆放点合理配置,并标示。(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6-3-22 08:5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