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北京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水泥搅拌及浇筑等工作,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方石作业。
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实施范围: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郑州航空港区)。在京津冀周边“2+26”城市所有水泥企业都将面临水泥行业历史上最长停产。以上新闻内容是否属实?现正在建设的房产项目是否会受建材停工的影响而停工?
任城区[2017-10-11 16:13:29]
网友您好,经咨询区环保局,所问文件内容属实。根据环保部及山东省等10部委和6省区政府联合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2+26城市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错峰生产是指在取暖季节11月15日-明年3月15日停产)。水泥(含特种水泥)、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等行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的除外,承担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2017年9月底前报市政府备案。另外根据省、市环保部门要求,水泥粉磨站在12月-明年1月份错峰生产(停产2个月)。实施冬季“封土行动”。在采暖季期间,城市建成区内基本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确实无法停工的,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根据文件规定,正在建设的房地产项目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