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万星城市广场A区问题投诉

古田县万星城市广场A区陆续开始交房,存在各个方面问题:
1、其投标时绿化面积不小于百分之二十,楼距是否在国家要求的六米以上?等在各个方面是否验收合格?具备有交房条件?
2、停车位属于人防车位还是非人防车位?是否具备产权证?其1至5号楼业主共有四百户左右,其停车位只有102位,其开发商进行销售,那公共停车位在哪里?停车位只占百分之二十五。没有车位的业主把车停哪?
3、开发商所宣传的人车分流,但是摩托车类还是得往小区路面行驶?如何做到人车分流?保障业主安全?
4、开发商虚假宣传,2013年至2014年宣传永辉超市入住。
5、开发商的变更,都在房子整体建成后,开始销售后才进行变更手续,于2016.8.29才进行发布更改是否合乎正常?
6号楼立面由原设计的横线条布局调整为竖线条布局;
15号楼由原13间商铺调整为16间
请有关单位,领导给予合理解释。如果开发商存在违规行为,请公示公布,谢谢。
平民百姓:您好,收到您的信访件后,我局立即派人调查,答复如下:
1、万星城市广场项目总平图经审定,符合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因该项目分期开发,房地产开发单位已申请一期规划核实,1至5号楼平面符合审定的项目总平面。绿地率按整个地块用地面积统一核算。交房条件请详阅商品房销售合同。
2、万星城市广场在停车位设计上,严格执行项目土地出让文件之“项目地块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车位配比要求”,停车位不具备产权证。万星城市广场项目本期规划核实中地面停车位34个,可作为公共停车位。
3、基于提升项目整体建筑品质,保护业主安全等角度考虑,万星城市广场在设计上充分考虑“机动车流与人流”的有效分离,避免“机动车流直接与活动人流的直接交叉”,切实保护业主安全。而关于“非机动车”上“小区路面”的问题,受制“非机动车行车动线的相对难控”,无法在“设计上”予以规避,同类其他房地产项目,仅能在后期物业管理上予以管理、引导。
4、万星城市广场在相关品宣传材料上始终未涉及“永辉超市进驻万星城市广场”这一广告诉求,仅是在“项目导入期”的相关材料上就“万星与永辉之间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予以表述。关于永辉超市超市是否进驻万星城市广场,相关合作意向洽谈仍在持续中,尽力促成,并未中断。
5、变更和商铺分隔经设计核算,并依据相关房地产业政策,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变更手续。(住建局于 2016-11-14 15:0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