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宏军,泸溪县浦市镇太平街社区二小区人,住浦阳北路2号。2009年5月20日晚王勇集结4个社会青年,此4人均为浦市镇都歧村人,由向攀军从中联系王勇与姚芳平出钱指使,各持一米长砍刀冲入我家中,我发现后便关闭二楼防盗门并退入二楼房中,此四人并不罢手继续砍防盗门,想冲入房中,砍了十几分钟后防盗门仍然没开,于是他们将卫生间门及一些杂物砍坏便扬长而去(附图)。他们走后我便报警,当地派出所已备案。当时派出所未重视此事,只是向王勇姚方平索要了一些罚款便了事。2009年7月9日晚10点左右,我在家对面天下行网吧上网,王勇,姚芳平及向攀军三人又指使易家水及另一社会青年手持砍刀冲入网吧将我砍伤,这次导致我头部,手臂,背部多处轻伤,并将我左手腕关节筋部砍断致残。在打斗过程中我与两名凶手面对面接触并马上认出了其中一人为易家水(我们平日都有接触所以认识)家住 五果溜村。报案后,因我连续几天处于失血过多昏迷状态,故派出所只简单对一些人进行了问话,7月20日经公安局法医鉴定我有四处轻伤,应当追究姚方平,王勇,向攀军等人刑事责任。
因王勇,姚芳平,向攀军团伙一直都是街上的混混,因此当时在场人员怕他们找麻烦均不敢说出凶手,只有我另一朋友徐丽华向办案人员详细讲述了案发过程,但凶手她并不认识,只能讲出大概模样,不能说名字,于是派出所又将此案压了下来,我醒后向派出所人讲出了易家水是其中凶手,这次事件是姚,王,向三人指使策划(平日里我从不与人结冤,而且事发之时正是我与姚芳平闹离婚的时候王是姚芳平在外面的男人,在离婚其间我因冲动和姚在家打了一架,后来才发生的这些事情),当时派出所去找易家水时他已逃逸不知去向,我因有伤家里母亲60多岁父亲早已过世我又需要疗养也没有在派出所跟进此事,派出所对此事也没有继续追查下去。
一年后也就是2010年6月左右,我身体有些恢复,于是我跟我母亲又请求派出所继续调查,派出所要我自己找证人,于是我将徐某叫到派出所指证,调查人员叫她指认,据她说派出所人拿出来一张复印了很多人头像的纸给她(都是黑白的)她说图片上的人基本都长得一个样子,她只记得砍人者有点胖所以就指认了一个最胖的,结果派出所人说她指认的并不是易家水故此案又一次被压了下来。王,姚,攀在事发后派出所并未追究便更加猖狂,易家水也是大摇大摆的在家玩耍,有一次徐某在街上碰到易家水她跑来告诉我那个人就是那天砍我的人,我说那你指认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指认,她说派出所拿的照片都是黑白的根本就看不清,她又紧张,但是看到本人她还是能认出来的。我于是又去派出所说明此情况但派出所还是没有管此案而是叫我自己把人抓到派出所交给他们。试想我都已经残疾了还怎么抓人来交给他们。于是此事又不了了之。
2011年6月23日因我经常去派出所催促办理此案姚,王为了威胁我不再去派出所又伙同好几个社会青年其中有两个手里拿着枪支,很长的枪就像打猎用的火枪一样对着我家大门狂开几枪还骂我。我又拨打110报了案,等他们离开了我才敢下楼,门被打穿了五十余个孔,小子弹到处都是。派出所等了半天才到他们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只是叫我们第二天去派出所备案做笔录,因涉及枪支所以县刑警队也到现场取证并做笔录。王勇终于被抓了,但是刑警队称“证据不足”仅将王拘留几天又放了(后来才知道他们家有亲戚在执法部门,他们让我们告)。
后来我也经常去派出所也去过县里刑警队要求他们调查我的案子,他们总是以证据不足,或他们正在调查来推诿。后来派出所人告诉我叫我不要来了他们已经在网上通辑易家水,可是每年我都能看到易家水在街上出现,向派出所反映他们说他们没看到还说如果我看到了就自己把他抓了送去派出所。
事情已经过去大约八年了,我也没有任何办法,有人说出事的时候姚的父亲已经向派出所交了很多钱我怎么闹都是没用的,我就去纪委问纪委说要证据,证据怎么找我也不知道。现在只能天天祈祷:希望老天有眼让伤害我的人得到相应的惩罚。
希望有领导看见此文,为我们这些无钱无势的小老百姓主持公道。(文中派出所为浦市镇派出所)
网友20160612123433:必须查枪支来源,对犯罪分子零容忍! 必须查枪支来源,对犯罪分子零容忍!2016-06-12 12:34:33
时刻网友1467704220590:回复:泸溪县浦市镇居民被打致轻伤残疾,持枪威胁公安为何拘留几天又放人? 人家有枪,公安不敢惹的。2016-07-05 15:37:21
网友20170304152739:认命 认命吧兄弟。
不认命的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直到家中无牵挂,且有一定的钱权积累,再行报复。2017-03-04 15:2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