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江丽都小区餐饮店油烟污染及违反“双创”精神的报告

自2014年底起,位于海口市文坛路8号商住小区锦江丽都丹桂轩一楼商铺入住了一家餐饮店斯芙蕾,这是一家类似肯德基、麦当劳快餐店,主要提供各类快餐如炸鸡、薯条、汉堡以及饮料。由此可知该店食物是通过油炸制成,从而造成每日排出的油烟污染量惊人,造成大气污染严重。更让人心惊的是,该店铺的油烟排出口是直对着小区内锦江阁排放,造成整个锦江阁中低层住户每日都能闻到油烟味,导致业主不敢将衣服晾晒在阳台上,也不敢打开门窗,避免油烟味熏人。这严重侵害了业主人身健康权,导致业主无法正常使用房屋。
根据《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50180-93(2002年版)4.0.2.2)“避免烟、气、尘及躁场对居民的污染和干扰”和《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以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的规定,居民楼的底层不应配建餐饮店。而且该店的油烟排气口的设计也不符合《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第二条第4款的规定“饭店和商业等经营场所安装的空调器……不得在商业区步行街和主要街道旁直接朝向人行便道或在居民窗户附近设置空调散热装置。”。因此,斯芙蕾餐饮店根本不符合建设要求,应当立即停止营业限期改正或关停。
并且按照环保相关规定,餐饮业应当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符合环保“三同时”要求方可投入使用;锦江丽都商铺经营餐饮业是否得到规划局的批准,斯芙蕾餐饮店是否取得了相关证件,对此作为业主方我们存有疑问。
超标油烟排放,不符合‘双创’的要求,影响了整个城市的市容市貌,也不符合环保要求,污染大气,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斯芙蕾餐饮店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海口市政府关于“抓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继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治理餐饮业、露天烧烤等油烟污染”的双创精神。
综上,斯芙蕾餐饮店已违法、违规,并违背了海口市“双创”精神。请求贵单位维护广大业主的正当权益,责令该店铺整改关停。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邮件中反映的问题我委及市政府都非常重视,立即要求琼山城管去查处,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琼山城管回复:国兴执法中队接到办件后,领导层高度重视,于接件当日立即指派专人进行调查处理并多次到达现场。经查实:该店铺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尚未取得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国兴城市执法中队己于2016年4月5日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按照相关规定做出整改;同时环保部门亦于2016年4月2日对其进行查处并下达《现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该店正在积极进行相关整改,已向环保部门申请厨房油烟与排污管道改造并填写了《申报审批服务表》。 针对市民提出希望该店停止营业的诉求, 根据《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九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城管执法部门有权责令其进行整改或处以罚款,但责令其停止营业并无相关法律依据,如确需责令该店停业整改,建议由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置。(已将相关处理文书上传以备核查)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市容市貌整治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并同我们一起予以监督。 (尊敬的网友深表歉意:因市政府信息中心网络问政信件转接出现故障,市网信中心交办我委的网络问政信件无法及时转入我委帐户,导致该件4月20日才转到我委,故障排除后我们第一时间下发到各区城管部门进行处理,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2016-04-19 2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