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安局交管大队,电动载客三轮车属于超标电动车吗?也要登记挂牌吗?他们先管好来!!
市民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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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超标电动车是指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国家标准,且未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二轮、三轮非机动车。
电动载客三轮车属于超标电动车,不予挂牌,但我局交警大队已于2013年开始对城区的电动三轮车进行登记造册,喷涂编号,组织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进行集中安全学习教育,我局交警大队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电动三轮车的管理力度。
连城县公安局
2017年1月20日
(连城县公安局于 2017-1-20 08:5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