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国星谎称和漳平市政府代卖西园项目房屋,诈骗多人购房款,到现在仍谎称可办手续。请求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陈小东:
您在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解决游国星代理销售的西园房屋办证问题”的诉求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漳平市政府〔2013〕89号《关于提高西园中心镇入住率专题会议纪要》精神,2013年12月20日,甲方漳平市市华昇公司与乙方福建永康数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西园中心镇一期房产代售合同》,代售期为壹年,合同第四条第2点规定,乙方开始代售后,甲方派财务人员到售楼处负责收售房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再行收取售房的任何款项,否则视乙方根本性违约。在诉求内容中,您已看过《西园中心镇一期房产代售合同》,明知或应当知道相关售房款应由甲方财务人员收取,乙方无权收款的事实。另外,因乙方在代售期限内无法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构成根本性违约,且代售期限已满,目前双方合同已终止履行。
综上,您与游国星之间的经济往来关系属他们之间行为,与甲方漳平市华昇公司无关。如有纠纷,您可通过诉讼等其他正当渠道解决。
(漳平市城建局于 2015-3-13 10:46回复)